1.我想去台湾,请人告诉我,要哪些证件?我是湖北武汉的,

武汉的台湾路名_武汉台湾旅游攻略

终于开始八天的行程

这次台湾的八天时间从1月18号出发一直到25号返回,主要安排了台北(三天)、台南(一天半)、高雄(两天)三个城市,基本上就是在台湾岛西部由北向南走了一趟,24号又从高雄返回台北随后去了台北旁边的小镇瑞芳,九份。25号台北坐飞机返回武汉。

Day1 十堰-武汉-台北

18号上午十点半的飞机从十堰飞往武汉,飞机上有报纸,湖北日报,在飞机上的一个小时很认真的看了一遍,毕竟到了那边就没有这么红这么满满社会主义的文字了

十一点半左右就到了武汉,下午的飞机是三点钟,都是在天河机场T3航站楼,就没有出去,吃了饭就去值机准备出境。

也巧,那天是18号正好赶上了东航、海南航空开始允许飞机上使用手机,很凑巧的成为了中国民航史上第一批能光明正大玩手机的乘客。不过说实话,调成飞行模式的手机也没啥用,听听歌,拍张照?

经过两小时的飞行,飞机降落在台北桃园机场。台北共有两个机场,松山机场与桃园机场,桃园机场大一些,主要是一些国际航班,松山机场主要是周边地区与岛内航班。松山机场离台北较近,桃园机场在台北旁的桃园县,与台北之间可以坐捷运,票价160新台币,半小时就到也很方便。

抵达时是六点钟,台湾的天已经黑了。

过海关入台的时候我们与台湾人走的不是一个通道,台湾人单独走一个通道,而我们得和那些老外们一起走“外国人通道”。都是黄眼睛黑皮肤的中国人,何时我们能拿着同一种证件,走同一个通道?我想,这个问题需要我们这一辈青年去解答。

过了海关有一个橱窗“中国民国入境”,可以去合影。

其实这个细节我觉得很奇怪,之前不论是香港台湾日本亦或者是入境大陆时,海关绝对都是管制区域,检查完证件必须赶快通过入境大厅,不能停留更不能拍照。但台湾这真的是跟别的不一样,居然还能与背后的“中华民国”合影。我觉得台湾方面可能是这样考虑的,很多来自各国的游客在这里合影,照片肯定就会与其他的旅游照片一起被游客发到各国的社交网站上,台湾当局就这样在不知不觉中宣传了“中华民国”,记得当时在厦门鼓浪屿上就有很多商家会在店铺外布置一个很精致的小花园,游客可以进去合影摆拍,背后就是商家店铺名称,回去了发个朋友圈什么的就在不知不觉中帮助店家宣传了自己的店铺。这一招,真的稳。

不知道是不是我把台湾同胞想的太邪恶了......不管了 坐上捷运抵达台北车站!

台北车站可以说是台北的交通枢纽,不光是地铁的一个换乘大站,同时也是台北火车站,高铁站,桃园机场捷运的所在地。从这里到台北各大景区也很方便,台北的地铁算是比较发达的,我出行基本上都是坐地铁,偶尔坐下公交,台湾公交车和香港澳门一样,下车前提前按铃才会停车,我搞不清楚这些麻烦的流程,为了不在台湾同胞面前出丑所以就选择地铁啦。不过在台北坐地铁也挺方便,线路不复杂,经历过东京的地铁,台北这区区几条线路已经不在话下了。

还是来张东京地铁线路图,你们感受下

那个酸爽!

就是这么爽!在东京坐地铁是需要用查线路的(微笑)

还是回正题,到了台北车站就直接做捷运到青旅,捷运中山纪念堂站下车。那周边是一片居民区,有很多小酒吧,餐馆,咖啡厅,蛮有情调的。便利店,餐厅很多,住在那里还是很方便的。

上到地面已经不早了,还来不及入住,先吃一顿犒劳下自己。随意在街头找了一家台湾处处可见的那种很朴素的小餐馆,白底的招牌上面拿红字写着菜名价格等等,招牌下就是一个个冒着热气的锅、炉。卖的也都是台湾传统的古早味食物,卤肉饭,鱼羹,便当,烫青菜等等,称不上豪华,都是比较清淡的食物,但就是那种古早味,让人第一次吃就觉得亲切。价格也很美丽,一碗卤肉饭20-30台币,烫青菜30台币,一顿饭100之内很美。毕竟要考虑身材体脂BMI(抓头),所以就点了一碗卤肉饭和烫青菜。

卤肉饭真的是很小一碗,不是我们想的那样一大碗饭,就是一个很小的碗上面浇的卤肉。肉是和香菇一起卤的,都剁成小块,每家的肉肥瘦比例不一致,有的店偏瘦有的店偏肥,每一次都是全新的冒险。这家店还不错,我个人感觉瘦肉多一些,很符合我的标准哈哈哈。也可能是肥肉已经炖化了,吃起来感觉不到肥肉的油腻,里面还有油炸过的洋葱酥,味道很丰富。一口下去,先是鲜香味,之后就是淡淡的甜味,啊,回味无穷,一小碗两口就解决了。(怎么感觉自己在写美食攻略)

台湾的餐馆一般都是吃完结账(也有个别不是),说到结账,台湾人民真的是很礼貌,你给他们钱的时候他们都会很真切礼貌的跟你说“谢谢”“谢谢你哦”等等,不论是对台湾当地人亦或是游客,都是很热情很感激的那种,在你走的时候还会再说“谢谢”,不论是街头小摊或者大一点的餐馆饭店都是这样。在便利店也是,你一进去收银员就先说欢迎光临,结账给你钱时会说谢谢。这一点又是和日本很像,日本人待人处事就很礼貌,这在大陆是真的很难见到。第一次去日本时就有这种感慨,什么叫文明什么叫素质,不夸张的说真的是整个人都受到了教育与洗礼。我在羡慕的同时,更多的是渴望有朝一日大陆也能够这样,人与人之间都充满了和谐,友善的气息,这绝不是崇洋媚外,而是真正谦虚的去学习他们的优秀之处,为我所用。而我从日本回来之后也一直努力的去这样做,现在在超市买个东西别人找零钱之后我都会说声谢谢。我相信未来我们一定会赶上台湾日本,而这又需要我们这一代青年去努力,一定可以!(又热血了...)

吃完饭就去找青旅了,因为是居民区,小巷岔道很多,找了半天才找到。还在二楼,进楼的时候要输一次密码,进青旅门的时候又要输一个密码。前台**姐很热情,很快就check in了。订的是四人间,那晚加上我一共有三个人。刚进去的时候,那两个哥们安安静静的,场面一度尴尬。后来不记得是谁先打破了这让人最怕的安静,我们三个聊了起来,都是同龄人,一聊就是真的火热。一个哥们跟我一样也是大学生,一问哪的,华东理工,顿时,仰望面前这位看似憨厚老实的大神。人家倒是谦虚,两天前就来了,给我们讲这几天的行程安排供我们参考,晚上我没带洗发水,他自己的都没拆封就先借我用了,哎 感激!

另一个哥们就更有故事了,比我大一点,应该20多岁。说是福建的,一问,莆田的,一听我就笑了,然后我们的话题就紧紧围绕着福建莆田鞋制造业开端发展壮大直至称霸中国市场的发展历程讨论了起来。两人一见如故,聊的甚是火热。后来又说到在台湾的安排,他说明天要去体检,我一开始以为听错了,后来才知道是真的要去体检。他是莆田户口,来台湾不能办个人签注,办的是医疗签证,以医疗体检的名义赴台,好像还交了一万块押金,必须得去医院体检一次。这个医疗签注也真是贵,他一个人花了1500才搞定,顿时觉得我这个武汉户口200块搞定的签注是真的值!我挺奇怪,为啥花这么大力气一个人来台湾,后来才知道,原来是他对象要来,要陪对象。明天就去机场接她。哎,因为爱情!

聊聊就挺晚的了,他俩倒是能熬,还不想睡。我是不行了,洗了个澡倒头就睡,也不知道自己打鼾吵到它们睡觉没,反正第二天起来看好像他俩都没睡好,黑眼圈挺明显的......

在台湾的第一天,其实就是一个晚上,很顺利,很开心,仅仅一个晚上就见识了很多,这让我更加期待后面的行程。后面的行程,明天再写!

(上次第一篇写完后某些人第一时间向我表达了不满,认为其中没有与她相关的任何信息,生气了,还是哄不好的那种。这让我甚是苦恼,于是决定这次在结束之际强行补上,以表歉意,女神,我错了)

那就奉上女神美照

第二天见,拜拜!

我想去台湾,请人告诉我,要哪些证件?我是湖北武汉的,

1可以在汉口张自忠路的入出境管理处办理,靠近武汉新天地,也就是接近长江二桥了2,到台湾还是要先办理护照3,签证跟护照不同,到台湾的签证应该要两种,一种是国内发给您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另外还要办一种是台湾发给您的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

大陆居民赴台

一、申请条件及受理机关

1、因私事前往台湾:申请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及其他私人事务,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县级市(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2、应邀前往台湾:申请应邀前往台湾进行经济、科技、文化、体育、学术等活动或者参加会议、进行两岸事务性商谈、访,以及执行海峡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的,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直辖市或地级市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工作所在地与常住户口所在地不属同一个地级市公安机关管辖区的,也可由工作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申请。

3、申请前往台湾进行本企业经贸交流活动的,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县级市(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二、申请手续

(一)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光学照片(规格48mmX33mm)一张。

(二)交验有效居民(未满16周岁的除外)、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已持有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三)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四)单位意见:除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国有大中型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和财务总监、科研医疗、大中院校副高以上职称人员以及金融、保险系统人员等出入境登记备案人员需提交单位出具意见外,其他人员一律无须提交单位或派出所意见。持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同意赴台湾地区批件的人员申请前往台湾,无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五)提交与赴台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1、应邀前往台湾的:(1)提交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同意赴台湾地区批件原件,或经省台湾事务办公室确认盖章的复印件。(2)申请人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的,提交工作证明,交验暂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3)可以由本人申请办理,也可以由组团单位集中代办,代办人须提交单位介绍信。

2、经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经济局审核立项前往台湾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提交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原件。

三、相关情况

1、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大陆后申请前往台湾,由暂住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申请时须交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2、经批准前往台湾的内地居民,应当在所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上签注的有效期内前往。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后,可凭有效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返回大陆。

四、签注种类及申请事由

D签注:定居、返台

J签注:居留、返乡、依亲

T签注:探亲、团聚、探病

L签注:旅游

Q签注:访友、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诉讼等私人事务

Y签注:持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同意赴台湾地区批件赴台进行经济、文化、科技、体育、学术等交流活动或者参见会议、进行两岸事务性商谈、访。

F签注:持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赴台进行经贸、交流活动。

C签注:执行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的乘务人员。

五、收费标准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每本50元。

一次签注一项20元。

一次加注一项20元。

多次签注一项100元。

延期一项20元。

(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

六、处理时限

首次申请:15个工作日。

再次申请:1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 方面: 台湾居民定居

申请条件

台湾居民,即定居在台湾省的中国国籍居民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来大陆定居:

(一)在台孤身一人,无人赡养,且在大陆拟定居地有父母、配偶(此种情形须符合下述第二项的规定)、子女等直系亲属,该亲属有能力赡养并保证赡养,本人的生活费用及住房等能够自理。

(二)与大陆居民结婚3年以上(含3年)的台湾居民及其未成年子女。

(三)在我省投资经济效益好,投资额在500万美元(含本数)以上的台湾投资者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四)属国家急需的科技、教育、文化、医学、农业等领域的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五)大陆居民经批准前往台湾地区定居,因生活不适应等原因申请返回大陆定居的。

台湾居民移居外国后申请来大陆定居的,按照华侨回国定居的有关规定办理。

受理机关

台湾居民申请来我省定居可由申请人亲自或委托其在华亲属,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向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和拟定居地的市或县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1、拟定居地为县的,由县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2、拟定居地为地级市市区内的,由地级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3、符合申请条件第(四)项人员的申请,由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负责受理。

4、外交部驻外使、领馆、处或驻香港、澳门特派员公署领事部接受的申请,转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由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按上述受理分工分别转由有关受理机关受理。

申请手续

(一)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规格为48×33mm)的《台湾居民来大陆定居申请表》一式二份,另附相同的相片3张(地级市公安局受理的,只需《台湾居民来大陆定居申请表》一式2份,相片2张)。

(二)提交书面申请。委托亲属代办的,还须提交委托书。

(三)申请人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旅行证件,并提交复印件(用A4纸复印,下同)。

(四)交验有效的台湾居民件和出入境证件,并提交复印件;无原件的,需提交经台湾公证部门公证的台湾居民件(正、反面)和出入境证件复印件。

(五)提交大陆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或确认的6个月以上有效的身体健康证明。

(六) 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1、在台孤身一人的:

(1)经台湾公证部门公证的台湾户籍证明复印件;

(2)与大陆亲属关系的公证证明;

(3)大陆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

(4)大陆亲属有能力赡养并保证赡养的公证证明。

2、夫妻团聚的:

(1)申请人台湾户籍证明复印件;

(2)大陆民政部门颁发的结婚证复印件,或经台湾公证部门公证的婚姻状况证明;

(3)申请人携带有未成年子女的,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和亲属关系的公证证明。

3、在大陆投资的:

(1)提供所在企业上年度或本年度的营业额、纳税额或者进出口额的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2)广东省人民台办审核并出具同意定居的有关证明。

4、国家急需的科技、教育、文化、医学、农业等领域的人才的,提供国家人事部或外国专家局出具的有关证明。

其他事项

1、经批准来我省定居的台湾居民,须在《批准定居通知书》有效期内,持《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到定居地的县或市公安局,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手续,申请领取居民。《批准定居通知书》交由定居地户口登记机关留存备查,《台湾居民定居证》由持证人保存。

2、台湾居民未在《批准定居通知书》有效期内办理落户手续的,按自动放弃定居处理。

3、台湾居民定居后申请出国(境),按照内地公民申请出国(境)规定办理。

4、因不适应大陆生活而要求返回台湾定居,且其台湾出入境证件仍有效的,须先到定居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常住户口注销手续,交回居民。定居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凭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审批签发一次入出境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发还其台湾件和出入境证件,收缴《台湾居民定居证》,并出具《证件收缴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两岸人民 通婚办理

A.流程

1.先在中国 台湾申请户口副本

2.到中国 台湾地方法院办理单身证明

3.在大陆配偶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厅办理结婚手续

4.到民政厅指定公证处办理公证

5.到台湾海基会办理文书认证手续

6.到区公所办理台湾结婚手续

7.换领新的

8.到救总办理定居配额申请

B.说明:

1.台湾户口副本需申请全户一式三份

2.办理单身证明需带户口副本、本人正本、照片、户口本复印件、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3.办理大陆结婚手续前需在当地指定医院做婚前健康检查发。

4.公证处的公证一式两份,一份申请人持有,另一份由公证处代转寄台湾海基处。

5.在台湾海基会办理认证手续前最好先打电话查证公证处所寄材料是否已寄到,免得白跑一趟。

6.台湾区公所办理结婚手续时需带海基会认证书,大陆结婚证书,配偶复印件及本人。